***明年4月起實施 每人每月至少提撥590元 違者可罰30萬元***
新聞出處: 中國時報
外籍移工,原本被視為補充性勞動力,來台年限起初只有6年,難以滿足勞基法退休要件,因此計算退休準備金薪資提繳總額並未納入,但當其在台工作滿10年後,有機會符合勞基法退休要件之一的「工作10年以上年滿60歲」,因此透過解釋令要求雇主應為在台灣受雇同一單位滿10年的移工提繳退休準備金,考量宣導期、準備作業等,規畫半年宣導期擬在明年4月1日實施,將依法輔導雇主開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提撥準備金。
黃維琛提及,藍領移工一旦轉任成中階技術人力後,就應該要提繳退休準備金,依《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規定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及取得就業金卡的白領人才今年起則適用新制勞退。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1016000552-260114?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