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外籍移工

海洋漁業移工

海洋漁業移工申請資格
 

1.總噸位未滿20噸之動力漁船所有人,並領有目的事業或主管機關核發之小船執照及漁業執照。
2.總噸位未滿20噸之動力漁船所有人,並領有目的事業或主管機關核發之小船執照及漁業執照。


備註事項:

  • 外國人受前條雇主聘僱從事海洋漁撈工作者,在同1漁船工作之人數,不得超過該漁船漁業執照規定之船員人數扣除船員出海最低員額或動力小船應配置員額之人數。
  • 前項船員出海最低員額及動力小船應配置員額,依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規定及小船管理規則有關規定認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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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相關費用:
項目 費用 備註
 基本薪資  NT$28590/每月  配合基本工資
 加班費 120*1.34=159
120*1.67=199
 延長工時2小時內每小時工資加給1.34
再延長工時2小時內每小時工資加給1.67
 就業安定費 海洋漁撈 NT$2000/每月
海洋箱網養殖NT$2500/每月
 
 勞保費  NT$2959/每月  雇主負擔2301元,外勞自行負擔658元
 健保費  NT$1827/每月  雇主負擔1384元,外勞自行負擔443元,以月計費
 回程機票  視時價  外勞工作期滿雇主需支付機票費用
 特別休假日  ( NT$953 / 1日) X 未休假天數  依照勞基法規定,若無休假換算加班費